【转发】关于开展高新技术复审企业调查的通知
各有关企业:
; 按照国家科技部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号),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,每3年复审一次,每6年重新认定一次,复审要求与新认定要求一致。根据省科技厅预通知,东湖高新区2008年认定的208家高新技术企业,将要于4月份开始准备并递交复审材料。为努力确保参加复审企业都能顺利通过,经发局设计了《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调查表》,请需要在复审中提供辅导服务的企业认真填写盖章后,传真至经发局。特此通知。
; 经发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窗口:武昌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6楼联合办公中心,联系人:曾梅,联系电话:67880305、13007170512,传真电话:67880754,EMAIL:meiz5195@sina.com。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
二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